標題 | 荔枝椿象關鍵共同防治時期,籲請加強防治。臺南區農改場、防檢局及田邊好幫手關心您。 |
---|---|
發布日期 | 112/02/02 |
發布縣市 | 台南市,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 |
疫情內容 |
越冬後荔枝椿象成蟲因大量消耗體內脂肪,對藥劑耐受度較低,活動力較差且尚未產卵,此時防治可達到最佳效果。籲請果農留意荔枝椿象活動狀況,以避免越冬後荔枝椿象擴散、繁殖危害。荔枝椿象1年1個世代,生活史包括卵、若蟲及成蟲3個時期,每年2~8月為其繁殖季節,4~5月為產卵盛期;若蟲期分布於4~10月;以成蟲越冬。待氣候回暖,越冬成蟲開始活動於荔枝、龍眼的枝梢或花穗上吸食危害,性成熟後開始交尾產卵。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程為:嘉南地區荔枝112年2月6日至3月10日、龍眼112年2月13日至3月17日;雲林地區荔枝及龍眼112年2月6日至3月10日。建議農友於共同防治時期,每週施藥1次,至少2次。由於龍眼、荔枝是蜜蜂重要的蜜源植物,為避免蜜蜂採蜜時受藥劑危害,請於開花前或施放卵寄生蜂前10天停止用藥。 |
防治建議 |
防治藥劑請參考農藥資訊服務網(https://pesticide.baphiq.gov.tw),並加強葉背與枝條縫隙施藥。除化學藥劑防治外,建議於開花前的停藥時間,搭配平腹小蜂卵片施放,進行整合性防治。於4~5月荔枝椿象產卵盛期,以人工摘除樹上卵塊。若有用藥或防治等相關問題,可與臺南場植物保護研究室聯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