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請農友及早防治荔枝椿象,並於開花期前10天停藥,以達成效並維護蜜蜂安全。臺中區農改場、防檢局及田邊好幫手關心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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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112/02/02 |
發布縣市 | 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
疫情內容 |
中部地區的荔枝椿象已自越冬期甦醒,為了避免造成荔枝與龍眼產業的經濟損失,並降低對人體的危害,呼籲農友把握早春時機,對荔枝、龍眼等無患子科植物進行蟲害防治。臺中市霧峰區、大里區、彰化縣社頭鄉及南投縣南投市的荔枝椿象成蟲已開始活動,中部地區荔枝椿象族群數量近年雖略為下降,但仍有一定數量的成蟲躲藏於葉背不易察覺,若未及時防治,可能對當年荔枝、龍眼產業帶來影響。每年春季為荔枝椿象繁殖期,亦為防治關鍵期。越冬後的荔枝椿象對藥劑耐受度較低,活動力較差且尚未產卵,此時防治可達到最佳效果。防檢局已公布112年中彰投地區荔枝椿象共同防治期程為2月6日至3月10日,請農友配合防治。此外,龍眼、荔枝是蜜蜂重要蜜源,且蜂群可增加果樹授粉率,應妥善保護切勿於開花期施藥。 |
防治建議 |
農友可至農藥資訊服務網(https://pesticide.baphiq.gov.tw)查詢核准藥劑,於開花前施藥2至4次,加強噴施葉背、嫩梢或蟲體聚集處。為避免蜜蜂採蜜時被藥劑誤殺,請於開花前10天停藥,開花期改以摘除卵片或敲擊捕捉等方式防治。荔枝椿象受干擾時,會由臭腺噴射具有刺激性的分泌物,可造成人體灼傷,呼籲農友於田間作業時,做好身體防護。若不慎沾染其分泌物,應視症狀就醫,以免傷口感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