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籲請農友及早防治荔枝椿象,並於開花期前10天停藥,以達成效並維護蜜蜂安全。臺中區農改場、防檢局及田邊好幫手關心您。 |
---|---|
發布日期 | 111/01/20 |
發布縣市 | 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
疫情內容 |
目前中部地區的荔枝椿象已逐漸由越冬期甦醒。為了避免造成荔枝與龍眼產業的經濟損失並危害人體,臺中區農業改良場再次呼籲農友及民眾,應把握早春時機,對荔枝、龍眼等無患子科樹種進行蟲害防治。臺中場表示,經近日調查發現,目前已在彰化縣彰化市、芬園鄉與社頭鄉發現活動且取食的荔枝椿象成蟲,預計在農曆過年前後,中部地區荔枝椿象將會進入活躍期。中部地區荔枝椿象族群數量近年雖略為下降,但仍不可掉以輕心,以免錯失防治良機而造成損失。 |
防治建議 |
每年春季為荔枝椿象的繁殖期,亦為防治關鍵期。因為越冬後的荔枝椿象對藥劑耐受度較低,活動力較差且尚未產卵,此時防治可達到最佳的效果。農友可選用賽洛寧、亞滅培及丁基加保扶等核准藥劑,於開花前施藥2至4次,防治重點則在於龍眼與荔枝之葉背、嫩梢或蟲體聚集處。由於荔枝椿象受干擾後,會由臭腺噴射具有刺激性的分泌物,可造成人體灼傷,特別呼籲農友於田間作業時,應做好身體防護。若不慎沾染其分泌物,應視症狀就醫,以免傷口感染。臺中場于逸知助理研究員再次強調,龍眼、荔枝是蜜蜂重要的蜜源,且蜂群可增加果樹授粉率,應妥善保護。為避免蜜蜂採蜜時受防治藥劑誤殺,農友應儘早施藥,並於開花前10天停藥;開花期改以摘除卵片或敲擊捕捉等防治方式。防檢局已公布今(111)年中彰投雲地區荔枝椿象共同防治期程為2月7日至3月11日,協請農友屆時配合進行,請務必提早防治,並切勿於開花期施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