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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資訊化社會的來臨,許多大型企業、金融機構、政府機關以及國軍各軍事單位都相繼採用電腦資訊化作業,以減少人力、物力、財力之投資與維護,許多重要的資料都儲存在電腦中或利用電腦通訊網路來傳遞。然而,這些儲存或傳遞的資料均可能涉及商業機密、個人隱私權,甚至國家安全之機密。因此,要如何防範電腦網路犯罪與危機,並維護資訊系統安全成為政府施政最迫切課題之一。有鑑於此,為統籌強化我國資訊戰防衛能力,國家安全會議於八十九年五月奉 總統指示研提「建立我國通資訊基礎建設安全機制」建議書,並經 總統於八月卅日核定,轉送行政院NICI小組規劃辦理。
因該計畫攸關國家安全機制之建立,為爭時效及達成 總統之指示,行政院NICI小組於八十九年九月份起經十二次召集各部會研討相關規劃作業,提出具體可行方案,並於八十九年十二月廿九日之行政院NICI委員會會議中提報,獲得全體委員共識及支持,於九十年一月二日呈報 院長,經 院長核可後,資通安全通報體系即依行政體制於九十年一月份起運作。
依該計畫之規劃,於行政院下設立國家資通安全會報(以下簡稱資通安全會報),由行政院院長兼任召集人,行政院副院長兼任副召集人,執行長由行政院NICI小組總召集人兼任,副執行長二位,一位由國家安全會議派員兼任,一位由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主任兼任,資通安全會報委員十四員,並由NICI小組負責幕僚作業。並於國家資通安全會報下常態編設「國家資通安全應變中心」(以下簡稱資通應變中心),為一任務編組,召集人由行政院NICI小組總召集人兼任,副召集人兩員由國家安全會議派員兼任及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主任兼任。國家資通安全會報及國家資通安全應變中心組織架構詳如附圖一 及附圖二 。
同時,該計畫亦規定政府各機關(機構)應成立「資通安全處理小組」,屬常態任務編組,負責處理安全預防及危機處理相關事宜,其組織架構及職掌如附圖三 。本會依規定於九十年十一月六日簽奉 主任委員核定成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資通安全處理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負責處理本會資訊安全預防及危機處理相關事宜,本會所屬各機關亦應參酌本作業手冊及其他相關辦法,成立「資通安全處理小組」,負責處理機關資訊安全預防及危機處理相關作業,並研訂相關資通安全處理小組作業手冊,確保業務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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